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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届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
同时符合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和贫困家庭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于4月19日前可通过问卷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链接:https://www.wjx.cn/jq/68822669.aspx)。待开学返校后,及时将本人的申请材料交至学工办(行政楼603)。填写申请但未提交材料者,将视为个人放弃。
(二)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⒈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
⒉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4)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6)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毕业生所在页、残疾家庭成员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⒋毕业生本人开户的交通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毕业生姓名、学号、班级)。
以上全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排序。学工办当场审核原件后归还。
注:领取低保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三)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补贴款项未发放之前,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2.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扫描该二维码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申请表填写模板)
学生申请人(签字)处必须为手签,而学生基本情况以上内容可直接编辑输入后打印,切记要排版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
同时符合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和贫困家庭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于4月19日前可通过问卷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链接:https://www.wjx.cn/jq/68822669.aspx)。待开学返校后,及时将本人的申请材料交至学工办(行政楼603)。填写申请但未提交材料者,将视为个人放弃。
(二)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⒈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
⒉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4)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6)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毕业生所在页、残疾家庭成员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⒋毕业生本人开户的交通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毕业生姓名、学号、班级)。
以上全部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排序。学工办当场审核原件后归还。
注:领取低保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三)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补贴款项未发放之前,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2.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1日
2020年4月1日

扫描该二维码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申请表填写模板)
学生申请人(签字)处必须为手签,而学生基本情况以上内容可直接编辑输入后打印,切记要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