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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9-06-03 14:23:42 来源: 作者: rdny 点击:

2020届毕业生: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19】4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
    同时符合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和贫困家庭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⒈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⒉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毕业生所在页、残疾家庭成员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⒋毕业生本人开户的海口农商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毕业生姓名)。
    以上全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材料顺序排序。二级学院审核原件后归还。
    注:领取低保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二)上报材料。6月30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行政楼603。
    (三)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补贴款项未发放之前,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得注销,以免影响补贴发放。
    2.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学籍档案。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学工办
2018年6月3日
附件2: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http://www.hcvt.cn/uploadfile/2019/0603/201906030228334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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