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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6-10-14 09:06:00 来源: 作者: rdny 点击:

各班主任:

根据《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号)》要求,请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定和材料报送工作,具体

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班级依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开展班级评议,结合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重点保障学生信息及《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

办法》规定,对学生情况进行摸查,确保困难学生全覆盖;对于受台风、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在评选过程中严谨规范,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申请对象及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均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4200元/人/年和3200元/人/年。

三、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被二级学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0月18日(周日)12:00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结合本人2025-2026学年的在校表现情况自愿申报;

(二)班级评议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核实申请材料并进行民主评议。10月21日(周三)17:30前,各班主任将评议结果和电子版材料发给各分管辅导员进行审核。分管辅导员负责分管班级材料的收集、初

审和汇总工作,务必做到认真仔细、及时准确。10月23日(周三)前将分管班级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办陈杰茹。

(三)学院评选

学院评议工作组开展院级评选工作,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初步确定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五、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清单

1.《2026-2027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3.《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

4.《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录入》(附件4) ;

5.《热带农业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一览表》。

(二)录入资助系统材料

由分管辅导员负责填报能够通过系统检查的《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附件5)和《高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6)。

(三)申请材料要求

1.各项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认定申请表”,例:“张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严格按照《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考样表)》的要求规范填写。将以上申请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里面,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以班级为

单位提交。

3.学院评议工作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且公示无异议后,名单内的同学务必确保提交材料内容和格式无误,并采用A4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按汇总名单排序后交于分管辅导员处,

各分管辅导员核查无误后交于学工陈杰茹处。

六、工作要求

1.申请同学请仔细阅读通知,申报的各项材料及表格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参考样表),班主任需对申请材料进行检查;

2.国家助学金申请档次务必与认定困难等级保持一致,认定困难为“特殊困难”,则国家助学金档次评定为“一档”;认定困难为“一般困难”,则档次为“二档”。

3.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4.为不影响学院评选工作进度,请各班主任和分管辅导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进行提交。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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